发布时间:2016-03-15 09:37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同江市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同江市人大后院203室,邮编:156400,电话:(0454)2907056,邮箱:maolixia0820@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和佳木斯市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服务民生和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公开监督为重点,全力加快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满意度”的双提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市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和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主任由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人员具体负责,真正形成了“政府领导、政府办牵头、职能部门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2015年佳木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2015年同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下发。先后两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公开报告编制、全年工作任务等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18项工作制度,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审批工作流程,将工作制度和流程以政府办文件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切实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搭建平台,拓宽渠道,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创造性
一是加强市政府网站建设。按照佳木斯市《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政府网站及18个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普查整改,规范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信息。市政府网站推出了俄文版面,开设了“乡镇政府”专栏,实现了与各部门网站的交互链接,做到一键点击进入、一键查询信息。目前,市政府网站正委托哈尔滨朗新网络科技公司进行全面改版,进一步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年初以来,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736条,网站访问量已累计突破200万次。二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目前,我市的行政服务中心进驻单位16家,设置审批窗口18个,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4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窗口作用,全面加强驻厅人员管理,坚持按月考核和“红旗窗口”评选等工作制度,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严格实施业务办理“六件”管理模式,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上报件协助办、补办件告知办、退回件书面答复办。年初以来,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0,109项,限时办结率100%,收取基建项目“一站式”规费1,669,961元,接待咨询服务6,835人次,实现了审批“零差错”、服务“零投诉”的工作目标。三是突出电视媒体宣传作用。依托电视媒体的信息传播及时、画面直观易懂、传播覆盖广泛等优势,积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全市的重点工作、时政新闻和服务民生等信息,先后开办了《幸福同江30年》、《加强防范 确保安全》、《丝路带上的建设者》、《赫哲艺苑》等专题专栏28个,累计播出118期。同时,采取播发通知、公告、滚动字幕等方式,公开有关招聘、就业、防火、供水、供热等各类信息390条,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增强了政府信息的渗透力。四是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及53个民生部门政务微博的运行管理,突出微博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及情况反馈的渠道作用,加大涉民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市政府及公安局、旅游局、招商局等部门开通了公众微信平台,实现了信息公开与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年初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累计发布微博信息1115条、微信信息570条。五是加大其他形式公开力度。根据灵活高效、节俭适用的原则,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均做到“一栏、两有”,即设立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在办事大厅设置了大屏幕和触摸屏;人社局、民政局、交运局、房产局等部门依托本市的《导航周刊》、《三江周刊》和《大众信息》等刊物,主动发布各类服务信息;口岸办编制了《口岸商务工作情况》,气象局完善了气象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公开经贸和气象信息;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积极开展公共信息查询服务,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围绕重点,丰富内容,突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性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按照权力运行公开、权力行使依法、权力监督到位的要求,在全面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流程公开的同时,对全市的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的2218项行政权力逐项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两项清单在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及市政府网站公开,最大程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对于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公开程序,先由政府法制办认定,再由政府办主管政务副主任签署应予公开的建议,最后由市政府领导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对于市政府领导签署同意下发和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政府法制办随时监督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情况,及时督促补充和改进,确保规范性文件全部公开。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佳木斯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按月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0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社会舆情信息的收集、处置和反馈工作,办理市长信箱信件24件、市长热线电话96件,有效回应了群众关切和利益诉求。四是推进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发挥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责任,把办事公开融入行业管理之中,积极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在市政府网站开辟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专栏,并公开了供水、供电、供热、通讯、低保等19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依据、工作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便民利民与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规范程序,提高标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性
一是全面收集信息。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均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使信息收集涵盖了全市工作的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对于时政新闻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采取信息中心与文广新局信息共享的方式,把《同江新闻》的视频资料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对于全市性的重要活动,安排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提高了信息收集的及时性和准确度。二是认真审查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由信息采集部门的主要领导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一些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必须经分管市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密和涉密不公开。三是及时发布信息。信息采集部门和分管市领导对信息审查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则由该部门通过公开栏、大屏幕等公开载体及时对外发布;如需扩大公开范围,将信息上报至政府信息中心,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工作中,力争做到“当天信息、当天审查、当天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五)强化监管,抓好落实,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性
一是加强检查。市政务公开办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不及时、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把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向有关乡镇和部门通报,并把存在的问题纳入督查范围,督促整改提高。二是强化监督。采取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的“三监督”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组织监督即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发挥部门领导在政务公开中的督导作用;社会监督即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市长热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多渠道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媒体监督即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进行公开监督。三是严格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年初布置、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占考核总分的3%。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和奖惩有机结合,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的短期行为及“走过场”现象,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了保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99条,其中,概况信息43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7%;计划总结信息40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5.3%;法规公文信息47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6.2%;工作动态信息541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71.3%;人事信息14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9%;财政信息16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1%;其它信息57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7.5%。
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9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3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36%;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11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14.7%;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7.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17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的41.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待提高;一些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还不到位,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省、佳市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全力推进“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建设进程。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条例》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创新公开方式。加快推进市政府网站改版,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完善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发挥档案局、图书馆等场所的政府信息查询功能,强化电视、广播、公开栏、便民服务手册等公开作用,打造多角度、全方位公开格局。
(三)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行政审批、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信息公开的同时,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四)严格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考核机制,对各乡镇、各部门执行《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跟踪督查和综合评议,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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