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4 16:18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青河镇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54-2987004。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青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青河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政府镇长刘明亮同志任组长的青河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由杨伟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同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青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守《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5年,主要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财政信息、承诺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6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采取了单位网站、公开栏和公开资料3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信息17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国有土地收费进度、资金流向及减免收费信息等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开,公开信息27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由于政府网站的关停,公开方式受到了局限;四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上述问题, 2016年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配齐队伍。成立由镇长刘明亮任组长,副镇长张健任副组长,镇政府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打牢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2、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镇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3、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镇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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