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3 17:53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3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县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环境治理措施不到位,生活垃圾、畜禽粪污随意堆存问题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达到《佳木斯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三、整改措施: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农村生活垃散乱堆放点,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正常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坚持以“纵横到边、覆盖全村、责任到人和监管到位”为管理机制,构建以“行政村为网、巷道河流为格、重点区域为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格管理模式。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开展全面排查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情况,边排查边整治,按时完成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2月3日
六、受理部门: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受理电话:0454-2934749
七、受理地址:大直路83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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