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17:32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3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桦川县中伏村、富锦市锦山村垃圾随意堆放、中转站闲置未启用,垃圾转运设施“晒太阳”;东风区松江乡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桦南县明义乡畜禽粪污随处堆存在河道内、路边乃至农村水源地旁,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富锦市宏胜镇东岗村散养户随意排放粪污,形成的黑臭水体尚未治理。
二、整改目标: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改措施: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同江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同江市不涉及此问题。
四、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五、受理部门: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受理电话:0454-2934749
七、受理地址:大直路83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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