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第十批认定的扶贫产品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9 14:51

来源: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指示重要精神,做好我市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扶贫办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扶贫产品进行了认定和审核。形成了第批扶贫产品目录,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19日至112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市扶贫办联系。

  联系电话:0454-2926931   联系人:张文琳

    附件:产品目录

 

  

同江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19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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