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供销联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1: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供销联社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建设路西段,联系电话:0454-2923285)。  

一、概述

2015年,我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社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9条,其中计划总结7条,社务动态21条,人事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与社务工作相关动态。如便民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服务社升级改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资经营网点建设、市场管理、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等情况。

2、供销社机构和人事情况。供销联社管理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人事任免、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在全国供销总社、省社、佳木斯市社网、佳木斯市三江传媒周刊等发布各类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通过机关政务公开栏发布党务、政务信息。

3、公共查阅场所。将档案查阅室指定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

4、其他公开方式。通过两办及各部门信息、文件发放等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社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社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的信息一律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丰富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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