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3 13:44

来源:工业信息科技局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30日内需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房地产经纪人证书(至少一名)或房地产经纪协理职业资格证书(至少两名)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提交手续合格齐全,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将给予发放房地产中介备案许可证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门店显著位置公示工商营业执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经纪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需要公示的内容,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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