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农业开发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0:31

来源:政府办公室

 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农业开发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认真按照《条例》,以及省、佳木斯市和同江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创新管理机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强化机制措施,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了以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光军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推行“三项制度”将公示制、承诺制、问责制贯穿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始终。在公示制上主要针对农业开发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办事程序以及农业开发有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通过在办公室和农业开发项目区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增强农业开发工作透明度。在承诺制上主要结合“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明晰了各科室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工作标准,对自己职责范围内受理的事项按照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结完成,信守承诺。在问责制上主要针对违反农业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条例、机关八项制度等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切实加强了制度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二是推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制。公开项目申报条件、公开民主决策、公开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追踪问效等制度。并在农业开发项目区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对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建设内容、工期及达到的建设效果等情况一一进行说明,全面公示于众,增强农业开发项目建设透明度,接受项目区农民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定期向经济计划局、项目办上报农业开发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农业开发项目工程进展、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24条,在农业开发项目区利用项目标志牌公开项目建设内容5,在农业开发办公室走廊公开组织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类农业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业开发管理条例12条

)公开形式

为了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农业开发办公开的政务信息,结合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一是充分利用办公室走廊大厅和项目区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二是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农业开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均为免费行为。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但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重新确立农业开发办政务信息公开领导组织,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指派一名信息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加强学习,提高公开意识。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将《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农业开发优惠政策及维护农业开发项目后期管护工作纳入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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