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气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0:30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同抚公路0.7KM处路北,联系电话:0454-2923121)。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法规标准、气象科技、行政许可规定、人事信息、民生事项、办事指南、“三公”经费、工作动态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天气预报、天气实况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2、阳光村务网站:在阳光村务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及公众气象服务信息。

3、其他媒体:通过声讯电话、电视、手机短信、网络、电子显示屏、大喇叭、QQ群等渠道广泛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5年,向同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及阳光村务网站报送112条信息;全年通过新闻和通讯媒介发布大风、寒潮、道路结冰、暴雨、大雾、暴雪预警信号共25次、短时临近预报预警6次,发送预警服务短信50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收到网络、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6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佳木斯市气象局的要求,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扩大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我市建设发展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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