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0:24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因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大直路西侧,联系电话:0454-2922266)。

一、概述

2015年,同江市审计局(以下称我局)按照同江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一)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机构设在我局办公室。并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适时制定和完善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有关措施、制度等,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主题,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确定了审计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突出依法审计、阳光审计“一个主题”,构筑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化“两大体系”,抓实审计权力运行监督、提高审计工作绩效、依法开展审计事务“三项工作”,实现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审计机关民主决策、管理、监督体系;建立依法行政、监督有效、效率优先、管理科学的审计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审计干部队伍带一流工作作风、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树一流的审计形象,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201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了2条政府信息,对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在局机关宣传板公开了审计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

(三)在局机关内部公开了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公开了招待费、福利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大宗费用的开支情况,公开了干部考核奖惩和任用等方面的情况。

(四)在审计工作中大力推行审前公示制度,规定在审计项目实施三天前,将审计目的、对象、内容、人员组成等情况进行公示,将审计工作纪律作为审计通知书的附件直接送达被审计单位,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五)主动向市档案局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提交审计史志等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等不足,此外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及审计信息的专业性,审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相关信息的深入解读等工作也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大审计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公知晓更多的审计信息,扩大审计影响,促进审计监督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二是加强检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查找和分析不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