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3 15:48
来源:政府办公室
时效:现行有效
内容类别: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
同政规〔2020〕2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
同江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同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决定:
一、公布《同江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简称《事项清单》)及《同江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单》(简称《收费清单》)。
二、《事项清单》及《收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三、《事项清单》公布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依据发生变化的,相关事项立即停止执行。《收费清单》公布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依据发生变化的,相关事项立即停止执行。
四、《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属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停止执行。属于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收费清单》所列事项属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停止执行。
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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