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0:13

来源:统计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信息和不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因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杏林路10号,联系电话:0454-2922323)。

一、概述

2015年,同江市统计局(以下称我局)按照同江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一)加强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部门,受理机构设在我局办公室。并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领导班子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适时制定和完善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有关措施、制度等,从组织上、制度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主题,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统计机关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确定了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突出依法统计“一个主题”,构筑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化“两大体系”,抓实统计权力运行监督、提高统计工作绩效、依法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现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计机关民主决策、管理、监督体系;建立依法行政、监督有效、效率优先、管理科学的统计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统计干部队伍带一流工作作风、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树一流的统计形象,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一平台,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政务动态等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2015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了5条政府信息,对我局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在《同江电视台》发布了12条新闻信息

(三)在局宣传板公开了审计程序、服务承诺等内容。

(四)在局机关内部公开了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公开了招待费、福利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大宗费用的开支情况,公开了干部考核奖惩和任用等方面的情况。

主动向市档案局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提交统计史志等政府信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统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统计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服务性与社会大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由于统计工作的特殊性及统计信息的专业性,统计信息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加强,相关信息的深入解读等工作也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二是不断提高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积极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及时主动提供权威信息和政策解读稳妥地推进统计计划公开等,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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