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0 10:2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15〕3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的决定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同江市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同江市保留其他行政职权清单》、《同江市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同江市其他行政职权负面清单》业经二○一五年二月六日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5项(其中行政许可1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4项)、其他行政职权676项(其中行政处罚218项、行政强制55项、行政确认30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136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救济14项、收费57项、其他行政管理权136项);取消、备案、转变管理方式、暂停实施、转移各类行政职权329项。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做好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清理、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职权“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以上清单将在网站予以公布,清单所列内容均可在同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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