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4 10:06
来源: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友谊路,联系电话:2935110)。
一、概述
在2015年的工作中,我大队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推行了信息公开制度,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大队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业务资料,并经领导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累计公开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黑龙江省消防网上进行公开发布,公开的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干部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大队2015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大队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大队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大队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大队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分析总结,提出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将这项工作落在实处。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大队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大队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大队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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