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同江段)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应对措施

发布时间:2019-08-02 10:23

来源:应急管理局

黑龙江(同江段)防汛IV级应急响应行动要求

1、 同江市防汛指挥部发布同江市黑龙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2、 宣传部门通过电视、网络向社会发布;

3、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到位;

4、黑龙江沿线各乡镇、各堤段包保人员到位,全面加强沿线堤防巡查;

5、堤防险工弱段启动防护措施,备好物料;

6、穿堤路口备好物料;

7、防汛办牵头,每日会商气象水情,信息及时发布;

8、市防办、沿江乡镇强化值班值宿力量;

9、黑龙江沿线各乡镇、各部门马上清理黑龙江堤防外作业人员,除抗洪抢险队伍和应急值守人员,其他人员必须全线撤离;

10、加强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沿河、沿江作业群体、施工人员;

11、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关键、明显位置增设警示标志;

12、关注中小学生校外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避险知识、能力;

13、渔政部门加强捕鱼监管,打击非法捕捞;

14、一切工作都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加强救灾人员安全防护。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