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渔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0:04

来源: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渔政局综合办联系(办公地址:农林大厦三楼316室,联系电话:2927917)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及省和佳木斯市和同江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以服务民生和促进发展为根本,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严格公开监督为重点,全力加快政务公开的普及延伸和纵深发展,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1、强化领导,建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渔政股、生产股、渔技站、财会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政务公开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三是各股室齐抓共管。结合工作职责和自身实际,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使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高效、有序推进。

2、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是坚持一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审批代办事项按规定流程办理,印制办理事项告知单,照章办理,规范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即办件即办。2015年所办的所有证件无一起超过承诺时限。办证时间比以往缩短了近一半,极大地方便了前来申请办事的企业和申请办事人员。在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向乡镇延伸、向村屯延伸的同时,全面公开办事制度、程序、纪律、时限、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收费标准等内容,进一步扩大了公开内容的覆盖面。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答复工作,有效提升了渔民对局工作的满意度。

3、丰富载体,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一是提升同江市渔业政务网站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网站的权威性、综合性和及时性特点,凡是重大告知事项,均在第一时间网站发布公告,并开办了渔业执法、养殖动态、资源环保、项目建设等栏目。二是每年3月中旬联合边防、外事等单位在渔政局联合办公服务渔民。实行统一窗口,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在业务办理上做到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三是加大其他形式公开力度。每发放新增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就在乡镇或村设立的公示栏上进行公开。

4、加强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实效。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二是强化监督。认真执行先审核、后公开、亮依据、告结果、听反映、抓完善的六步公开程序。三是严格考核。做到年初布置、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有效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的短期行为和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同江渔业政务网、同江生活导航报、同江市电视台等信息平台,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20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计划总结信息10条,法规公文信息5条,工作动态信息20条,公示信息10条,渔机保养、养殖新技术推广等电话咨询16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认识仍不到位,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不够,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为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介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条例》的具体要求,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网站建设。把同江渔业政务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加大涵盖政策法规、上级文件、财务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力度。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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