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2 10:25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14〕11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佳政综〔2014〕4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市政府2010年清理时保留的22件规范性文件及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清理结果业经2014年12月16日市政府八届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保留规范性文件42件,修改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9件。对已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要在2015年2月17日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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