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3:38

来源:政府办公室

 


     时效:于2019年12月31日废止

内容类别: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同政办规〔2019〕4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2019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市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高效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同江市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决策部署,将其作为防治大气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的原则,突出“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稳步提升秸秆还田比例,完善扶持政策,创新技术模式,探索可操作、能落地、可复制、能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市2019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要实现90%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实现55%以上,剩余得不到利用的秸秆100%离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发挥农机合作社和大型农机作用,重点推广全量翻埋还田或碎混还田。水稻地块重点推广翻埋还田和本田腐熟。大豆地块重点推广深松或耙茬还田。

(二)推进秸秆燃料化利用。扶持建设小型压块燃料生产点,引导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及洗浴、粮食烘干等经营场所燃煤锅炉改造,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扩大秸秆固体燃料适用范围,不断提高秸秆利用率,改善农村环境。

(三)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粮改饲面积,大力推广全株玉米青贮饲料的利用,通过青贮和直接饲喂消化利用秸秆,扩大饲料化利用比例,促进秸秆过腹利用。

(四)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秸秆造纸、可降解秸秆纸膜、生产炭基有机肥、生物燃油、保温砖、建筑板材和特色编织等多元利用,推进秸秆工业化利用、产业化发展、高值化经营,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有效提高秸秆附加值。

(五)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专业化人才,构建全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等领域,发展一批市场化利用主体,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

三、扶持政策

坚持“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各级财政共担、全作业环节补贴”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秸秆还田环节政策支持力度。

()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每亩补贴40元。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每亩补贴10元

3.玉米秸秆联合整地(灭茬+耙地)还田作业每亩补贴20元。

4.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每亩补贴25元。

5.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每亩补贴20元。

()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1.玉米青贮配套补贴。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我市辖区内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在每吨国家补贴60元的基础上,配套增加40元。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由于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

(三)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1.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所购机具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农机局负责组织所购机具补贴审核发放,并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2.对不在黑龙江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灭茬机、抛撒器、秸秆自动装卸转运车、秸秆膨化机,本级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为30%。

(四)继续执行“三年行动计划”既定补贴政策

为维护政策稳定性,继续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兑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和秸秆原料化利用等补贴政策。

1.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予定额补贴。

2.秸秆压块(颗粒)等固化成型产品年产量在2500吨以上每吨产成品给予50元的补贴。

(五)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1.为确保2019年秸秆全部离田,剩余暂得不到利用的秸秆拟进行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玉米每亩补贴25元、水稻每亩补贴35元。

2.在确保防火安全的前提下,在村屯周边建设不破坏耕地的简易秸秆储存场地的,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每公顷补贴1万元。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成员单位由农业农村、发改、财政、工业信息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运、税务、统计、农调队、电业、畜牧、农机、各(镇)政府等部门组成,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日常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落实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农户的分包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大造舆论和声势,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的意义和要求,宣传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优势,增强农民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

四是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切碎器,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必须启用切碎装置。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大农机手培训力度,推广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技术。

五是积极推进秸秆工业利用。加快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建立以企业为龙头、收储服务组织为依托,市场运作、农户参与的秸秆打捆、收储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鼓励发展秸秆加工企业。




 2019年同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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