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1 10:13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13〕21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驻同中省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按照佳木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的三年工作方案(2012-2014)2013年具体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将于2013年8月至9月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督检查时间

2013年8月初至9月末。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2013年1月份以来的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行政处罚是否建立卷宗且装订规范;

2、行政处罚文书书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完备;

3、是否存在按简易程序办理不符合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

4、是否执行行政执法单位涉企检查备案制、非强制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先告知制;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听证、集体讨论和备案制度;

6、罚款是否使用规范票据,是否执行罚缴分离;

7、是否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明显不当或对应当处罚的不予处罚;

8、是否存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行使自由裁量权未说明理由的情形;

9、是否存在不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或依据的情形。

(二)2013年1月份以来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是否归档立卷;

2、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备,文书书写是否规范;

3、行政许可是否起用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4、是否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2年省政府4号令)的规定实施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国家、省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是否继续实施;

5、是否对行政许可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6、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擅自增加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限,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年检、年审或定期检验、审查的;

7、是否在同一行政机关内确定一个内设机构或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8、办理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是否存在推诿、搪塞当事人或超越法定时限办结的。

9、是否存在行政许可不作为等其他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

四、监督检查方法

(一)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行政执法违法线索,深入调查取证。

(二)通过调阅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和收费票据查处违法行为。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评比,对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量化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案卷。

五、       相关要求和责任追究

(一)各执法单位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行为先组织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二)各执法单位要将2013年所有执法案卷、收费票据准备好待查,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评选出优秀卷、合格卷和不合格卷,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案卷评选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市政府法制办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

(五)发现行政执法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全市目标考核中每件扣2分。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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