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8 09:01
来源: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28日,同江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专项行动部署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黑环发〔2019〕50号)和佳市局决定在年初开展的危险(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察大队、危废管理人员召开了专项执法检查会议,制定印发了《同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同环字〔2019〕12号,对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名录(31家)对我市危险(医疗)废物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15日。
(二)本周情况。
本周,共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牙所)11家,对医疗卫生机构环保“三同时”、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污泥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我市无民营医院,同江市人民医院、同江市中医医院、同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家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完成验收,污水处理站均运行稳定,产生的医疗废物存储在暂存间内。11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回收集中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存在问题:
同江市人民医院、同江市中医医院、同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验室产生的废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但现在还未签订处置合同。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诊所医疗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未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
我局要求以上医疗机构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我局,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累计情况。
截至3月28日,共检查企业11家,出动执法人员33人、11台车次,处理处罚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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