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20 08:3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13〕2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查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查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抢抓各种发展机遇,务实创新,结合实际研究具体的落实措施和办法。牵头单位要根据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合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沟通,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工作,配合单位要及时向牵头单位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遇有困难或有问题难以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三、按时上报材料
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务于4月2日前、7月2日前、10月8日前和12月16日前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报送的材料要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郝圣林,联系电话:2922346,电子邮箱:2922346@163.com)。
附件:《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督查要点.xls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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