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关于向困难陪读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22 08:4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关于向困难陪读家庭发放

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妥善解决我市城乡困难陪读家庭住房难问题,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困难学生群体救助帮扶、政策扶持等保障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聚焦困难家庭陪读群体在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核心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原则,减轻家庭负担,保障困难家庭子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目的意义 

为切实改善民生重点解决我市城乡(含农场)困难陪读家庭的住房难题,进一步提升就学服务保障水平,我们将根据困难陪读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及其支付能力,对在同江陪读困难家庭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确保其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三、研判过程

为促进民生改善重点解决我市城乡(含农场)困难陪读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同江市关于向困难陪读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该方案先后征求了市政府领导和9家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后形成此讨论稿。此外,还进行了多轮政策研讨、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最终综合各方意见予以定稿。

四、政策主要内容

具有我市城乡(含农场)居民户籍,在市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特教学校就读,经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在校困难学生,且陪读家庭户籍成员在本市区无自有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特殊群体类型:

1.低保(低保边缘)学生家庭;

2.农村脱贫户学生家庭;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家庭;

4.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家庭(出具学生本人或父母的残疾证);

5.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子女家庭

)其他类型: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

五、措施要求

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同江市关于向困难陪读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教育部门负责准确提供在校困难学生信息,民政部门做好困难家庭认定工作,住建部门严格审核陪读家庭住房情况,各部门之间建立高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设立专门的政策咨询与反馈渠道,及时解答陪读家庭在申请补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补贴发放工作,让真正有需要的困难陪读家庭切实受益。

五、管理与监督办法

为确保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以下管理与监督办法。一是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由教育、民政、住建等多部门联合对申请补贴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受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住房情况等进行复核,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立即停止发放补贴。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公开补贴发放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审核流程、发放结果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四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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