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04 10:25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12]37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
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同江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同江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2.2办事机构
2.3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响应
3.1先期准备
3.2应急响应
3.3应急结束
4.应急保障
4.1资金保障
4.2装备保障
4.3应急队伍保障
4.4宣传、培训与演练
5.附 则
5.1术语说明
5.2责任与奖惩
5.3预案管理
5.4预案实施时间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同江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机制,提高对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区冬季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造成的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按照《同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同江市内发生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管理、全面发动、人人有责、以雪为令、科学组织、全社会参与,最大限度地减少雪灾对生产、生活和经济建设的不良影响为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设立暴雪灾害清运冰雪指挥部(以下简称清雪指挥部,指挥部待市编委会通过后正式开展工作),统一领导全市暴雪灾害应急清运冰雪工作。
总 指 挥: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环卫处、社区管委会、武装部、财政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运局、房产局、交警队、工商局、气象局、市委督查室、政府督办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 责 :
(1)贯彻落实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2)负责同江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
(3)负责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4)负责做好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队伍的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
(5)负责做好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物资储备工作;
(6)负责督导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队伍做好清运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2.2办事机构
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
职 责
(1)负责完成清雪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负责执行清雪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3)代表清雪指挥部组织、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急清运冰雪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清运冰雪责任制,分解指标,监督检查,通报情况,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环卫处负责主次干道冰雪清运工作;
(2)财政局负责暴雪灾害清运冰雪资金及时足额下拨,保证清运冰雪物资储备及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正常运行;
(3)住建局(市政处、园林处)、交运局、水务局所属机械车辆为清雪机动力量,随时接受政府调用;
(4)交通局负责调动所有机械力量,保证同三路、县级道路、通港、通乡公路的运输畅通;负责抢险、救灾等人员、物资运送和组织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对随意设置阻碍交通的卡、点、倾卸物,坚决取缔并予以严厉查处;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雪灾运输工作的安全。
(5)社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各社区内巷道和居民区的清运冰雪工作;
(6)房产局负责所辖物业管理小区内及小区临街巷道的清运冰雪工作;
(7)各临街单位(括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商业户)要将自己门前责任区及人行道的积雪按照规定清雪标准及时清除,并归集到方便运输地点。
3.应急响应
以《同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为准,当市应急办发布雪灾预警信息后,市清雪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3.1先期准备
根据市政府应急办和市气象局发布的雪灾预警信息,做如下工作;
(1)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收到雪灾预警后,应立即分析雪灾的程度、后果,及时向清雪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清雪指挥部进行决策,并启动本预案;
(2)市清雪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3)市清雪指挥部要做好清运冰雪物资的充足储备和清运冰雪机器设备、车辆的全面维修、养护和准备;
(4)市清雪指挥部启动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应急预案后,社会各义务清运冰雪责任单位应做好人员、车辆,设备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响应。
3.2应急响应
灾害性降雪发生时,按照职责分工,以雪为令,快速反应,迅速实施;机械化清运与人工清运相结合,以机械化清运为主;主要街路以夜间清雪和实时清雪为主的清运冰雪原则。
1、IV级响应
由市清雪指挥部下达命令,实施本预案,具体措施:
(1)市清雪指挥部成员按职责分工指挥调度清运冰雪工作;
(2)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暴雪灾害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3)组织发动城区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一切社会力量清运冰雪;
(4)组织检查全市清运冰雪情况并进行通报;
(5)掌握清运冰雪情况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下发简报,总结全市清运冰雪工作情况;
(6)各成员单位所有人员通讯工具全部开通,保持通讯畅通;
(7)环卫专业队伍全部到岗,采取机械和人工作业的方式,对城区专业化清雪:视气温条件,当降雪量达到小雪标准时,4小时内对城区主要街路实现机械化实时清雪作业;
(8)督促落实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做好责任区清运冰雪工作。
2、III级响应
由市清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实施本预案,具体措施:
(1)市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具体组织所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挥调度清运冰雪工作;
(2)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暴雪灾害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3)组织发动城市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一切社会力量清运冰雪;
(4)组织检查全市清运冰雪情况并进行通报;
(5)掌握清运冰雪情况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下发简报,总结全市清运冰雪工作情况;
(6)各成员单位所有人员通讯工具全部开通,保持通讯畅通;
(7)环卫专业队伍全部到岗,采取机械和人工作业的方式,对城区专业化清雪:视气温条件,当降雪量达到中雪标准时,2小时内对城区主要街路实现机械化实时清雪作业;
(8)督促落实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做好责任区清运冰雪工作。
3、II级响应
由市清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实施本预案,具体措施:
(1)市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具体组织所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挥调度清运冰雪工作;
(2)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暴雪灾害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3)组织发动城市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一切社会力量清运冰雪;
(4)组织检查全市清运冰雪情况并进行通报;
(5)掌握清运冰雪情况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下发简报,总结全市清运冰雪工作情况;
(6)各成员单位所有人员通讯工具全部开通,保持通讯畅通;
(7)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全部上岗,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清运冰雪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清雪指挥部上报;
(8)环卫专业队伍全部到岗,采取机械和人工作业的方式,对城区专业化清雪:视气温条件,当降雪量达到大雪标准时,所有清雪机械要在1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对城区主要街路实现机械化实时清雪作业;
(9)督促落实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做好责任区清运冰雪工作;
(10)交警部门出动不少于50%警力,维护市区交通顺序,保证同三路、通港以及通乡公路的运输畅通;同时实行交通管制,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保障清雪工作顺利开展。
4、I级响应
由市清雪指挥部下达指令,实施本预案,并下发暴雪灾害警告,清运冰雪指挥部电话通知各成员单位,具体措施:
(1)市清雪指挥部总指挥要召开专题会议,并同副总指挥集中一线办公,具体组织所有成员单位按职则分工指挥调度清运冰雪工作;
(2)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实行 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暴雪灾害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预案措施;
(3)组织发动城市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一切社会力量清运冰雪;
(4)组织检查全市清运冰雪情况并进行通报;
(5)掌握清运冰雪情况动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下发简报,总结全市清运冰雪工作情况;
(6)各成员单位所有人员通讯工具全部开通,保持通讯畅通;
(7)协调武装部组织民兵参与清运冰雪工作;
(8)市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全部上岗,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清运冰雪中发生的各类事件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清雪指挥部上报;
(9)环卫专业队伍全部到岗,采取机械和人工作业的方式,对城区专业化清雪:视气温条件,当降雪量达到暴雪标准时,所有清雪机械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作业现场待命,对城区主要街路实现24小时全天候机械化实时清雪作业;
(10)住建局(市政处、园林处)、交运局、水务局等单位所属机械车辆8小时内全部启动,接受政府调用,统一由清雪指挥部指挥,投入到清运冰雪工作中;
(11)交通局调动所有机械力量,保证同三路、通港以及通乡公路的运输畅通;负责抢险、救灾等人员、物资运送和组织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对随意设置阻碍交通的卡、点、倾卸物,坚决取缔并予以严厉查处;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雪灾运输工作的安全。
(12)督促落实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做好责任区清运冰雪工作。
3.3 应急结束
(1)应急响应的结束,由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市清雪指挥部根据清运冰雪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
(2)应急响应结束后,市清雪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按照责任区域内清运冰雪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检查。
4.应急保障
4.1 资金保障
市政府根据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4.2装备保障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的专用物料、机器、设备、车辆的储备。
4.3应急队伍保障
各暴雪灾害清运冰雪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应急处置队伍应由清运冰雪保障人员、人工清运冰雪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
4.4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成员单位应当向社会公众宣传灾害性降雪预警信号及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工作指南的相关知识;
(2)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附则
5.1术语说明
机械清雪:采用机械清除路面积雪的过程。
人工清雪:人工使用简易工具清除路面积雪的过程。
实时清雪:降雪与清雪同步的作业方式。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善的符号语言。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重大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与灾害事件的四个级别相对应。
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
5.2责任与奖惩
暴雪灾害清运冰雪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市清雪指挥部对清运冰雪应急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市清雪指挥部负责对在清运冰雪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市暴雪灾害清运冰雪指挥部对不按规定和任务及时完成清运冰雪工作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业户和个人按《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给予惩治。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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